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金融分院“直选”推优答辩大会顺利结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决定将此次通过“直选"推优答辩大会和后期复审并最终成为准预备党员的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请各位同学仔细核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分院吴金钗老师(F区综合楼B303)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6日中午12时
二、联系电话:13456026922
三、联系人:吴老师
四、监督邮箱:475658187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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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级答辩公示
13级答辩公示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总支委员会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