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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温州商学院202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试行)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20 浏览:

         1.温州商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设计学类(本科)、数字 媒体艺术(本科)、视觉传达设计(专科),招收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类)考生, 以下所指艺术类仅指代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类)。

2.学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省级统考。

3.河北省报考我校本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认可其省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遵循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750× 0.5。综合成绩相同时,则参照河 北省艺术类同分规则排序录取。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河北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河北省艺术类投档录取规则为准。

4.湖南省报考我校本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认可其省统考 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遵循湖南 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 30%+专业统考 成绩70%。综合成绩相同时,则参照湖南省艺术类同分规则排序录取。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湖南省相关要求冲突的, 以湖南省艺术类投档录取规则为准。

5.河南省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认可其省统考成绩。在 专业合格、文化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 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 ×0.5+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 1.25,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参照河南省艺术类同分规则排序录取。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河南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河南省艺术类投档录取规则为准。 艺术类专科按照河南省艺术高职(专科)批录取规则执行。

6.浙江、山东、江苏、江西、福建、贵州、广西艺术本科专业,艺术专科专业不另设录取规则,参照各省有关艺术类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进行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执行。相关规则若与所在省投档录取规则冲突的, 以所在省公布的艺术类投档录取规则为准。

7.本录取规则由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