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人〔2009〕111号: 关于同意聘请朱沛等47位同志担任教师职务的通知

作者:院办来源:院办时间:2009-06-18 16:43:35

 

温城院人〔2009〕111号
 
 

 

关于同意聘请朱沛等47位同志
担任教师职务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关于做好2009年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经教师本人申请,结合各分院和基础教学部的聘任意见;学院院务会研究决定,同意聘请朱沛等47同志担任教师职务。聘期三年,自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现将聘任名单予以公布(排名不分先后)。
一、同意聘请担任正高级教师职务(1人)
1.管理分院(1人)
朱沛
二、同意聘请担任中级教师职务(4人)
1.管理分院(1人)
吴磊
2.电子信息分院(3人)
王伶俐、胡捷臻、何红军
三、同意聘请担任初级教师职务(37人)
1.经济分院(2人)
马晓晴、姚德龙
2.国际贸易分院(4人)
叶春霜、张艳、马晓瑜、樊妮
3.管理分院(5人)
罗列英、肖恢?、戴晓震、黄文霖、孔国琴
4.会计分院(1人)
郭必慧
5.电子信息分院(5人)
陈景强、翁正秋、刘世华、方文森、陈清华
6.外国语分院(19人)
马卫萍、诸葛晓初、郑瑶达、孔明敏、王怡、吴珏颐、王天真、杨愫愫、朱赛伟、陈正正、李培、娄媛媛、覃方颖、张帆、余瑞雪、吴玉燕、张静、徐洁、董蒙娜
7.基础教学部(6人)
谷满意、何玲、戴益、邱小丽、叶帆、徐晓芝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聘请 教师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9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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