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人〔2009〕114号:关于郑庆柱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09-06-29 11:37:36

 

 
温城院人〔2009〕114号
 

 
    

  

 

 

关于郑庆柱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以上聘任的干部聘任期三年,提任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经研究,学院决定聘任:
郑庆柱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主任;
杨小京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副主任;
张佐权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副主任(兼);
胡宪武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部长;
蔡 锋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主任兼教学科研部副部长;
李 莹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副部长;
叶海彬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副主任;
蔡加依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后勤保障部部长;
李丽萍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后勤保障部副部长;
孙 跃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主任;
严 忠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督导室主任;
杨福明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经济分院院长;
唐留雄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经济分院副院长;
蒲祖河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贸易分院院长;
潘益兴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贸易分院副院长;
朱世平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院长;
刘建勋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院长;
匡 泰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电子信息分院院长;
杜益虹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电子信息分院副院长;
陈冰冰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外国语分院院长;
孙 利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外国语分院副院长;
杨爱琴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基础教学部主任。
 
以上干部的原职务随文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干部  聘任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9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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