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人〔2012〕20号:关于刘建勋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作者:蔡永森来源:组织人事部时间:2012-03-08 10:03:35

温城院人〔2012〕 20号

 

关于刘建勋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经研究,学院决定聘任:
刘建勋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院长;
吴肖蓉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财务部部长;
陈美兰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聘任的干部聘期自2012年3月8日至2015年6月30日,其中吴肖蓉、陈美兰干部聘期的第一年为试用期
 
一二年三月八 
 
 
  主题词:干部 聘任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2年3月8日印发

 

 关于刘建勋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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