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人〔2012〕29号:关于蔡加依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作者:陈明来源:时间:2012-03-31 16:38:07

温城院人〔2012〕29号


 

关于蔡加依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经研究,学院决定聘任:

蔡加依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主任、后勤保障部部长(兼);

朱世平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人力资源部部长(兼);

李培芬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忠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部长;

  莹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副部长;

沈良忠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副部长;

  锋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主任;

叶海彬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副主任;

张佐权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正部级);

李丽萍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正部级);

林新民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基建办主任;

  泰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主任;

杨福明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院长;

徐春雷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副院长;

蒲祖河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贸易分院院长;

潘益兴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贸易分院副院长;

胡宪武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院长;

唐留雄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副院长;

窦家春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副院长;

周文俊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信息工程分院院长;

刘锦明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外国语分院院长;

  利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外国语分院副院长;

陈钦权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分院院长;

杨爱琴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基础教学部主任;

  军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基础教学部副主任;

舒晓楠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若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以上任职的干部聘任期三年,聘期自201241日开始,提任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以上干部原职务及201238日前学院聘任的其他部(处)级干部的职务随文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一二年三月三十一

 

 

 主题词:干部  聘任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23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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