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明来源:时间:2012-03-31 16:38:07
关于蔡加依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经研究,学院决定聘任:
蔡加依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主任、后勤保障部部长(兼);
朱世平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人力资源部部长(兼);
李培芬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严 忠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部长;
李 莹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副部长;
沈良忠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科研部副部长;
蔡 锋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主任;
叶海彬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副主任;
张佐权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正部级);
李丽萍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正部级);
林新民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基建办主任;
匡 泰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主任;
杨福明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院长;
徐春雷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副院长;
蒲祖河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贸易分院院长;
潘益兴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贸易分院副院长;
胡宪武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院长;
唐留雄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管理分院副院长;
窦家春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副院长;
周文俊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信息工程分院院长;
刘锦明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外国语分院院长;
孙 利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外国语分院副院长;
陈钦权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艺术设计分院院长;
杨爱琴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基础教学部主任;
龙 军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基础教学部副主任;
舒晓楠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唐 若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以上任职的干部聘任期三年,聘期自2012年4月1日开始,提任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以上干部原职务及2012年3月8日前学院聘任的其他部(处)级干部的职务随文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干部 聘任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印发 |
上一篇:
没有了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