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办公室时间:2013-06-13 10:14:12

关于任力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经研究,学院决定聘任:
任力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院长,聘期自2013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30日,其聘期第一年为试用期。
免去杨福明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院长职务。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印发 |
温城院〔2013〕10号关于任力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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