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人〔2013〕19号:2013年度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引进人才入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办法

作者:来源:办公室时间:2013-09-13 08:45:14

温城院人〔2013〕19号

 

2013年度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引进人才入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办法

 

根据学院教学发展的需要,今年需引进金融学、会计学(含财务管理)、传播、文学、艺术设计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1名,计划使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1个,用于引进人才,以促进我院发展。

一、各类引进人才入编的基本条件

20101027后进校且没有办理人事代理的各类引进人才。

二、各类引进人才入编的具体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教师系列人员所学专业(指最后学历、学位)需与从事教学工作对口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

2.第一学历需全日制本科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毕业于985211(含八大美院、本科毕业后国外学习在两年及以上、国家2011计划高校,下同) 院校的。

 

注:

1. 毕业于国外大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金融学、会计学等紧缺专业者不受“硕士研究生毕业于985211 院校”的条件限制

3. 优先顺序

职称、学位高的优先(优先顺序:正高、副博士、副高、博士、讲师);同等条件的专业优先(优先专业包括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贸易)。              

 

                                       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引进人才  事业编制   办法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9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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