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城院人〔2013〕20号:关于李丕旭职务聘任的通知

作者:来源:办公室时间:2013-09-26 09:55:16

温城院人〔2013〕20号

 

关于李丕旭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经研究,学院决定聘任:

李丕旭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聘期自2013年7月8日至2015年6月30日,其聘期第一年为试用期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

 

主题词:干部  聘任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年7月25日印发

 

附件: 温城院人〔2013〕20号:关于李丕旭职务聘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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