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2009〕3号:关于启用“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等4枚新印章的通知

作者:--来源:--时间:2009-06-25 14:06:06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文件 
院办〔2009〕3号
 
 关于启用“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等4枚新印章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门:
因机构调整,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9月1号起启用“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基建办公室”、“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国际贸易分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会计分院”等4枚新章,“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人力资源部”、“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就业部”等2枚印章同时废止。
   
附件:新旧章印模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印章  启用  通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9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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