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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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继续教育学院2017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16-12-20 浏览:

各班级:
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规定,2014级各专业学生将于2016-2017学年下学期开始毕业实习。为使实习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继续教育学院2014级各专业学生;
二、实习时间
2016年2月20日至2017年6月30日,可根据实习单位要求适当延长;
三、实习方式及要求
1、实习方式
        此次毕业实习的形式为分散实习,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并由学院指派专业老师对学生进行实习指导,学生凭实习介绍信回执到实习指导老师处备案。  
2、实习要求
(1)全体毕业生均需参加毕业实习;
(2)按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
(3)提供3至5张实习场景照片发至指导老师处;
(4)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评价(30%)、指导教师评价(40%)和实习总结(30%)三部分构成。       
四、组织管理
1、毕业实习工作由教务处总体布置与协调,各班级具体组织开展。
2、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各毕业班辅导员及班主任组成。
五、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第15周
学院制定专业实习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制定各专业的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明确实习指导老师和学生的任务与要求。
2、宣传动员与组织安排阶段:第16周
各班级进行实习宣传动员,下发实习介绍信、实习手册及实习反馈单。向学生介绍实习指导教师,并要求学生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2月18日至2月24日)将实习介绍信交至实习指导教师处。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及时上交实习手册及实习反馈单。
3、实习阶段: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
实习期间根据学院要求,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对所分管学生的实习指导工作,并做好实习指导的记录工作。
4、成绩评定与总结评比阶段:2016年6月
 指导老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及反馈给出实习成绩,并于6月底前将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实习手册及实习反馈单交至学院就业老师处。

温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