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16-04-08 浏览: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它是在基层团组织中按照一定的推优标准,遵循一定的推优程序。 为了做好继续教育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我们本着严肃的态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被推优人德、智、体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推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截止2016年4月13日(下周三)中午11:00
二、推优对象:继续教育在校学生
三、基本推荐条件
1.继续教育学院共青团员,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思想觉悟。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2.学习认真,成绩优良。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成绩无不及格课程。
3.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较强。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能发挥一定的先锋模范作用。
4.生活勤俭节约,团结同学,在生活中能广泛联系群众,能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本学期有黄牌记录及以上、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下,本学期不予推优。
6.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1)获得多种或多项次分院级及以上级别荣誉者(需提供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2)工作活动表现突出者、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累计志愿服务时间多者、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四、名额分配
1.班级名额:班级人数大于35人(含)以上的推荐2名;班级人数35人以下的推荐1名;
2、其他组织:分院团委、学生会根据推优条件各推荐4名(组织部占团委2个名额),社联根据推优条件推荐2名。(不占班级名额)
3、若班级没有符合条件的同学,则名额取消。
五、推荐办法与步骤
1.各组织根据推优条件确定候选人(详细候选人范围见附件二、三)。各班级确定候选人人数应大于班级推荐名额;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推优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在各班辅导员的监督下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应参加人数的2/3及以上。班级团支部大会须有班主任或辅导员参加。
3.在团支部大会后将名单提交相关老师审核并确认签字。
4.请认真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表格见以下附件,推荐表由各班团支书在4月13日中午11点前将经审核的汇总表打印版(老师签过字的)交至陈梦倩处,并将电子版发631189243@qq.com处,逾期将取消班级推荐名额。 另, 团委、学生会、社联汇总表,交至李阿凯同学处,联系电话13567728297。
5、同等优先条件:团支书、班长、寝室长等学生干部优先;对班级学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在校内外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为学院争得荣誉者优先。
6、最终学生党支部可根据推荐学生在分院党校期间表现,有否决权。
注:之前没参加过分院党校的同学,确定推优后,要参加城院统一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继续教育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
继教现有入党积极分子汇总(已经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就不用再推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