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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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 时间:2016-02-23 浏览:

分院各班级、各辅导员:
根据学院统一安排,2015-2016学年第学期学生报到、注册的时间为2016228日,现将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开学报到注册的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相互告知,按时报到注册。
一、报到、注册注意事项:
1、报到注册时间为20162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具体报到注册地点见下表。请各位同学务必亲自携带本人学生证去学办报到、注册,2月29日正式上课。如有特殊情况应向老师请假,无故未能按时到校者,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算,并记入上课考勤中。具体负责报到注册的老师分别如下:
班级
班会教室
辅导员
报到地点
15工商管理A、B、C班
13房屋建筑13装潢设计
8D-103
倪献鸟
8B-215
15电子商务A、B班
8A-111
陈礼贤
8B-215
15学前教育班
8A-102
陈礼贤
8B-215
15会计A、B班
8D-102
张添绮
8B-215
15艺术设计班
13工商企业管理EF
8-A101
武海南
8B-212(西)
14工商企业管理A、B班
14国际贸易班
8-A201
黄骑骥
8B-212(西)
14工商企业管理C、D、E班
14学前教育班
8-A203
王冰如
8B-212(东)
14会计A、B班
14装潢设计班
8-A211
林杰
8B-212(东)
13工商企业管理AB
/
陈昭棋
8B-208
13工商企业管理C、D 班
/
翁荣文
8B-208
13会计A、BC
/
章超
8B-208
13学前教育A班
13国际贸易A、B班
/
潘贻挺
8-B208
             
     各位辅导员请于2月28日下午5点前将《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至章超老师(532001124@qq.com)处。请章超老师于2月29日上午9:00前将附件1汇总后发至学生处蔡轩老师处(289469277@qq.com)。各班报到名单请辅导员从继续教育学院QQ群共享下载。
2、在学生注册报到时,建议提醒学生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向家人报平安。
3、做好学生返校期间患流行病学生的自查和反馈工作,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返校身体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请各辅导员于228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陈礼贤老师(869618438@qq.com)处,请陈礼贤老师于229日上午9:00前电子版发至学生处林晓影老师处(184654449@qq.com)。
       二、做好始业教育工作
1、各班于228下午3点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会议记录表(电子版含班会照片1张)(见附件5)于34(星期五)前发至翁荣文老师(68201753@qq.com)处。(毕业班班会根据实际情况由辅导员决定)
      2、各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班务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感恩教育、爱心教育等始业教育活动。
3、2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课程内容基本按照上学期进行,如有调整,请辅导员及时告知班级学生,上课地点同上学期安排,具体查阅班级课程表
4、请各寝室长组织寝室同学开展寝室卫生大扫除,分院学办将组织检查。
5、2月28日晚,分院学办组织相关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下寝室进行走访慰问。 
三、开学一周内工作安排
      
1、加强学生社区管理,做好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工作。更新《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住宿数据库(含校外住宿)》(见附件3),于3月9日(星期三)前电子版发至学生社区处陈连华老师处(329051105@qq.com)备案,并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走访,要求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规定做好校外租住学生的定期汇报工作。各分院校外住宿同学应于开学第一周内向辅导员汇报思想动态。
     2、园区考勤制度于229日(星期一)正式实施,晚归、私换床位或夜不归宿者,各辅导员应及时做好思想教育、整改、处分工作。
3、积极做好教师下寝室工作。各班主任、辅导员应于开学第一周内下寝室走访,对于班级中有校外租住学生的,做好探访工作。
4、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等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
5、更新班级数据库,各辅导员根据继续教育学院QQ群共享上传的数据库进行更新,于33日(星期)前将修改后的最新数据发送至倪献鸟老师(1085997884@qq.com)处。
6、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力度,通过班主任工作会议、学生干部和学生积极分子会议、主题班会、学风检查等形式,部署学风建设的工作任务,培育良好学风。分院学风通报、教学楼督课于开学第一天(32日)开始启动。 
7、做好2016届毕业生的专业实习的指导教师的分配与安排,并在开学第一周统计好各班学生的实习单位,督促学生及时办理好相关手续,请于3月7日(星期一)前将2016届毕业实习单位汇总表(实习指导教师填写)(见附件7)电子版完成发送至潘贻挺老师(269979749@qq.com)处。
8、关注和掌握重点关注学生假期后心理动态,各班级对心理健康预警对象库进行更新,并于319日(星期四)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因心理疾病休学学生申请复学的相关工作,及时向中心提供医院康复证明与情况说明。
9、“拒绝早餐进教学楼”活动于32日正式启动,继续教育学院负责8号楼,责任区分院之间相互协调,做到教学楼进口有值班,各个上课楼层有巡视,请章超老师将协调结果报学生处林晓影老师(184654449@qq.com)处备案。
四、做好学生保险理赔工作
做好学生保险工作。寒假出险学生请于开学两周内携带材料如下:1、原始病历附出院小结(医生签字或医院盖章);2、原始发票附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盖章);3、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4、其他证明(如急诊证明、转诊证明、外伤报告)(学工部网站下载专栏可下载);5、身份证复印件;6、户口所在地(非温州地区)定点医院就医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到翁荣文老师处办理理赔手续(意外伤害、生病住院学生及特殊病种门诊)。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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