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作者:倪献鸟 来源: 时间:2014-03-24 浏览:
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它是在基层团组织中按照一定的推优标准,遵循一定的推优程序,对团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考核、审查,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的过程。 为了做好继续教育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我们本着严肃的态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被推优人德、智、体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推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截止2014年03月27日(周四)中午12:00
二、推优对象:继续教育学院在校学生
三、推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思想觉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学院党校或高中党校已结业的共青团员(需提供党校结业复印件)。
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成绩无不及格课程。
4.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较强。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能发挥一定的先锋模范作用。
5.生活勤俭节约,团结同学,在生活中能广泛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6.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本学期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下,本学期不予推优。
7.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1)获得多种或多项次分院级及以上级别荣誉者(需提供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2)工作活动表现突出者、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累计志愿服务时间多者、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四、推优名额:
1、班级名额:班级人数大于35人(含)以上的推荐2名;班级人数35人以下的推荐1名;
2、其他组织:分院团委、学生会根据推优条件各推荐4名(含组织部2个推荐名额);
3、12级第1-5周平均出勤率低于50%,则减少1个名额;13级第1-5周平均出勤率低于85%,则减少1个名额,平均出勤率由学院每日检查数据为准;
4、若班级没有符合条件的同学,则名额取消。
五、推优程序:
1.各组织根据推优条件确定候选人。各班级确定候选人人数应大于班级推荐名额;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推优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在各班辅导员的监督下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应参加人数的2/3及以上。班级团支部大会须有班主任或辅导员参加。
3.在团支部大会后将名单提交相关老师审核并确认签字。
4.请认真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推荐表由各班团支书和各组织负责人在03月27日中午12点前将经审核的汇总表交至李佳俊处,并将电子版发wucczzb@163.com处,逾期将取消班级推荐名额。
报名负责人:
团委学生会报名表交至李佳俊同学处,联系电话628289;
12、13级报名表交至李佳俊同学处,联系电话628289;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4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