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作者:余书曼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13-03-19 浏览:
为做好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继续教育学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2013年3月19日—2013年3月21日
二、基本推荐条件
1、继续教育学院共青团员,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分院党校已经结业,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3、学习成绩优良,一年以内无不及格科目,上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不低于60%;
4、原则上上学期无旷课记录;
5、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热心地为同学服务,广泛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生活上勤俭节约,寝室卫生保持良好,不使用违规电器等;
7、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现象,一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含通报批评);
8、凡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者,将延长其考察时间。
三、名额分配
1、班级名额为民主选举(各班级总人数的2%),获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集体荣誉的班级增加1个名额。
2、团委学生会名额为学生会总人数的3%。
四、推荐办法与步骤
1、推荐步骤:由各班级团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民主选举优秀学生团员作为推优候选人。各班级确定候选人人数应大于班级推荐名额,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推优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在团支部会议结束后候选人名单须提交至辅导员老师处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并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3、同等优先条件:团支书、班长、寝室长等学生干部优先;对班级学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在校内外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为学院争得荣誉者优先。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直属继续教育学院支部委员会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