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党员发展流程及条件说明的通知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党 来源: 时间:2012-11-07 浏览:
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组织人事部及学生党员发展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结合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特点,特制定《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党员发展流程及条件说明》,具体细则如下,请各班团支书根据团支部情况做好宣传执行工作。
一、 自愿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1、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称谓写:“敬爱的党组织”,并注意格式。
2、申请入党的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3、必须是团员,且团组织关系已转到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团委
二、参加分党校培训
1、递交过入党申请书
2、无违纪、处分;旷课记录等
3、团委学生会干部、班委;有特长和代表性的学生优先
4、思想汇报情况
三、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考察期一般不得少于一年)
1、递交过入党申请书
2、参加分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3、需完成50小时的义工服务
4、确定培养联系人
5、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期为1年
6、无违纪、处分;旷课记录等
7、符合学院党委16号文件的各项规定(具体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算)
四、参加院业余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参加人员需是入党积极分子后)
1、在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拔一批优秀的学生参加院业余党校学习
2、符合学院党委16号文件的各项规定(具体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算)
五、进入考察期
1、政治审查
2、确定党建联系人
3、思想汇报情况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入党发展对象综合评价
6、学业成绩原则上要求在班级的前40%;各级团学干部、班级班长、团支书可以放宽到班级前50%。
7、符合学院党委16号文件的各项规定(具体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算)
九、确定发展对象
1、预备党员发展前公示
2、书写个人自传
3、、材料审核
4、确定入党介绍人
5、填写入党志愿书
6、支委会审查
7、符合学院党委16号文件的各项规定(具体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算)
十、召开支部大会
十一、党组织派专人进行谈话
十二、党总支审查
十三、院党委审批
十四、发出新党员入党通知书
十五、入党宣誓
十六、预备期的考察,时间一年,期间需要向党组织不定时提交思想汇报
十七、预备期满提出预备党员转正申请
十八、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审查
十九、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
二十、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申请
二十一、院党委审批
二十二、发出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直属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
二〇一二年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