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继续教育学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比结果的通知
作者:李增 文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14-05-13 浏览: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廀素质提高和个性健康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评选出章温研等174人为奖学金获得者。现将评选方式与结果予以公布。
综合奖学金:以年级段为单位,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得分(思想品德分*40%+知识水平分*40%+身体素质分*20%)排名评选,评定比例为0.2%,奖金为1500元/学期。获奖者为章温研(13会计B)和刘伊如(12会计C)共2人。
第一课堂一等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知识水平得分(期末考试平均分+自考门数*10分+其他加分,总分需达到90分及以上)排名评选,评定比例为2%,奖金为500元/学期。获奖者为叶芳菲(13工管A)等共19人。
第一课堂二等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知识水平得分(期末考试平均分+自考门数*10分+其他加分,总分需在80—89分之间)排名评选,评定比例为4%,奖金为250元/学期。获奖者为林冰茹(13工管A)等共43人。
第一课堂三等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知识水平得分(期末考试平均分+自考门数*10分+其他加分,总分需在70—79分之间)排名评选,评定比例为8%,奖金为150元/学期。获奖者为徐斐静(13工管A)等共78人。
德育优秀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思想品德得分(基本分+课堂表现+公寓文明+教师评议+其他加分)排名评选,评定比例为2%,奖金为150元/学期。获奖者为林冰茹(13工管A)等共24人。
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由团委学生会综合学生现任干部(任期满一学期)各项工作表现评选,评定比例为12%,奖金为100元/学期。获奖者为陈思琪(12工管B)等共8人。
注意:以上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请参照《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课堂奖学金以及德育奖学金评选时若出现得分排名相同者,则参照综合素质得分排名,如综合素质得分也相同,则结合排名相同者平时的综合表现评定。
奖学金获得者详细名单及各类数据请见附件。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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