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优良学风,构建有序校园——关于继续教育学院学风建设的通知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18-03-29 浏览:
各辅导员、各班主任、各班级:
良好的学风是学院长远发展的基石,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保证,关系到学生个人成才和学校发展。当前,我院学生学习努力、积极向上,学风总体上是好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学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建设文明校园,决定开展继续教育学院学风建设活动,严抓学风。对旷课达一定学时的学生,严格按照《温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对学生予以严肃处理。并对屡教不改的考勤问题学生将予以退学处理。
下文引用《温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中关于考勤的管理办法:
第十条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旷课的处理:学院对考勤中发现的旷课现象,视不同情况,将依据以下条款处理。
(一)学生上课无故迟到和早退1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处理。
(二)对于旷课超过5节(含)以上10节以下的同学,给予书面预警;
(三)对于旷课10节(含)以上20节以下的同学,给与黄牌警告,发放黄牌警告单;辅导员约谈学生,并通知学生家长(短信)说明情况,做好反馈记录。学办查阅谈话等记录。
(四)对于旷课20节(含)以上30节以下的同学,给与红牌警告,发放红牌警告单;辅导员约谈学生,并通知学生家长(短信+电话)说明情况,做好反馈记录。学办查阅谈话等记录。
(五)对于旷课30节(含)以上40节以下的同学,给予记过处分。辅导员约谈学生,学生书写检讨及承诺书,同时通知学生家长(短信+电话)说明情况,请家长必须到校说明情况,并做好家校联合教育学生方案的记录,附学生检讨及承诺书,一并存档。学办查阅相关记录。
(六)对于旷课40节(含)以上,60节以下的同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生旷课累计40节以上,60节以内期间,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谈话至少3次,并做好谈话记录。察看期为8周,察看期内该生出勤率低于70%将视为不合格,给予开除处分;辅导员(班主任)在处分前一周内通知家长(短信+电话),要求其一周内到校签署三方协议;并进一步做好家校联合教育学生方案的记录。学办查阅相关记录。
(七)黄牌和红牌警告与奖学金评比、入党推优和各类个人评优评先相挂钩,一旦出现黄牌警告(不含撤销)将取消该学期一切评优资格;情况严重者将延缓毕业。附件一.温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谈话记录单
附件二.《温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