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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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继续教育学院2017-2018学年“ 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18-03-26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为了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文明素养,根据温州商学院关于“文明校园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温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提升工程的开展,特开展温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优良学风班评比活动。现将“优良学风班”的评比方案拟定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树校园新貌,创优良学风

二、活动时间

初选时间:3月30日(周五12:00)之前上交申请材料及申请表(逾期不候)

文本版交至纪检部部长 马同学13957759209)处。

电子稿交至邮箱530636232@qq.com

具体班级汇报时间 确定5月10日(周四)F区报告厅 晚6点

三、活动对象

温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6、17级在校生
四、活动目的与意义

优良学风评比活动,以温州商学院“文明校园建设”和继续教育学院大学生素质提升工程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使提倡“遵纪守法之风、勤奋好学之风、文明礼仪之风、孝敬感恩之风”深入继续教育学院大学生之脑,使“违法乱纪之风、迟到旷课之风、懒散脏乱之风、游戏喧闹之风”远离继续教育学院大学生的生活与学习,为优良校风学风的建设打开局面,为高素质大学生的培养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五、活动流程

1、优良学风班评比

2、文明形象大使评比

3、颁奖典礼

六、评比项目

(一)班级评比:

■评比流程:

1.各行政班提交优良学风班申请表(附件1)

2.现场汇报

■评比办法:

评比按年级参与,每个辅导员所带班级必须有一个班级要参评;(班级到场人员算入最后总成绩中)

根据《继续教育学院优良学风班、文明形象大使评分细则》(附件3)给参选班级上交的创优申请表内容评分,所得分数即为总分一,占最后得分的70%;以总分一排名在本年级前50%的班级参加现场汇报;第二轮由入选行政班派不多于三名代表进行现场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7分钟,汇报形式不限,汇报内容以班级学风建设为主,展示班级良好精神风貌,由现场评委打分,所得分数为总分二;占最后得分的30%,最终得分不设最高分,根据公式(最终得分=70%×总分一+30%×总分二)得出

学风评比指标

指标

内容

权重

班级基本条件

(总分一)

成考成绩10%

70%

自考成绩10%

班级出勤率40%

获奖情况及证书10%

现场汇报

(总分二)

现场PPT答辩表现 

30%

 

 2016、2017年级根据最终得分分别排名,最终得分相同者按总分一的分值大小排序,最后综合得分年级第一名授予“学风特优班”、第二,三名授予“学风优良班”称号;,并举行颁奖活动。

针对班级内多人参与同一项比赛获得名次,分别计算,最后所得分减半;班级内处分情况根据评比细则实行扣分;

(二)文明礼仪大使及学风先进个人评比

■评比流程:

    1.提交参选申请表。(附件2)个人提交的申请表根据附件3实行加分,得分排名年级前三名的同学参加学风大会的现场汇报;

    2.个人现场汇报。每人现场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汇报形式不限,内容以个人如何重视学习和加强个人修养为主要内容,全面展示个人风采。最后得分由申请表加分和汇报现场打分组成。

■评比办法:

    1.每行政班由辅导员推选学生参加评选,每班不超过两人;

    2.根据申请表条件实行加分,每年级段排名前三名的同学参加现场汇报,每年级段评出一名“文明形象大使”,其余两人直接被评为 “学风先进个人”;前三名以外的同学根据上交的申请表打分,评出本年级其它“学风先进个人”。“学风先进个人”的总数量与本年级行政班总数量相同,包括直接被评为“学风先进个人”的两名。

■若出现以下情况者,将取消本次评选资格:

    1.上学期至本学期第8周旷课达到30节

    2.成人高考未通过者

    3.公寓卫生未达标者

    4.16级、17级上学期综合成绩排名后5位者

    5.违纪处分记录者

■以下情形优先考虑:

    1.入党积极分子;

    2.在学生会任职或担任班委;

    3.获得本专业职业资格认定证书;

4.参加过实践活动(包括志愿者等多种活动形式);
附件1.《温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风特优班申请表》
附件2.《温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文明形象大使申请表》
附件3.《温州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风特优班、文明形象大使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