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届专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继教管理员 来源: 时间:2015-04-13 浏览:
各班级:
毕业实习是整个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检验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为了切实做好201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城院教学[2009] 142号)规定,学院对2015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做了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对象:2015届继续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班学生。
二、毕业实习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5月31日。
三、毕业实习进程安排: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 第1周 | 3月1日 | 1、学生落实实习单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毕业实习回执单,由学办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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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周 | 4月17日 | ||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 第8周 | 4月20日 | 1、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填写毕业实习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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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周 | 5月10日 | 3、学院组织教师对实习点进行检查。 | |
第11周 | 5月11日 | 1、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建议进行下阶段实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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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周 | 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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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周 | 5月25日 | 1、学生返校,上交实习单位反馈表。 2、实习单位指导师评价意见,填写实习单位反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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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 | |||
第14周 | 6月1日 | 1、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分院实习工作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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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 |
四、加强毕业实习的过程管理
各班级应积极组织开展毕业实习的前期动员、中期检查和后期总结工作,了解学生毕业实习的进展情况和教师的指导情况,对存在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保证毕业实习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五、成绩考核
毕业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评价(30%)、指导教师评价(40%)、实习总结(30%)三部分组成。
指导教师评价根据学生是否按时完成毕业实习各阶段所要求的工作;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工作态度及遵守纪律情况以及学生实习日志、中期报告撰写情况进行打分。
实习单位评价由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给出学生在单位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
实习总结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提交的实习总结撰写情况进行打分。
指导教师评价、实习单位评价以及实习总结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打分。
附件1:实习材料
附件2: 2015届毕业生专业实习信息表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