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继续教育学院团委、学生会拟提拔部长名单公示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 时间:2014-09-19 浏览:
经继续教育学院团委学生会资格审查、公开竞聘,现研究决定,拟聘用以下学生为继续教育学院第二届团委、学生会部长级干部,考察期为一个月,考察期满后正式予以任命,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二、公示相关说明
1、公示期为三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分院团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联系邮箱:269979749@qq.com 联系人:潘老师;
3、考察期时间:2014年9月18日—2014年10月18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4年9月18日
一、公示对象
团委学生会 | |||
部门 | 部长 | 副部长 | |
办公室 | 曾晓杰 | 孙琼 | |
组织部 | 李佳俊 | 柯温碧 | 陈淑玲 |
宣传部 | 雷昌伟 | | |
生活部 | 杨景程 | 吴增如 | |
纪检部 | 余锦帆 | 徐晓峰 | 高晨雅 |
创业就业部 | 陈双双 | 苏海琼 | |
青年志愿者协会 | 陈智 | 金子豪 | |
学习部 | 胡政统 | 林卡迪 | 苏雅茹 |
社团部 | 郑余阳 | 赵毅 | |
体育部 | 王瑞俊 | 蒋莉慧 | |
文娱部 | 戚琳靖 | 戴狄首郎 | |
二、公示相关说明
1、公示期为三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分院团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联系邮箱:269979749@qq.com 联系人:潘老师;
3、考察期时间:2014年9月18日—2014年10月18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