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继续教育学院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针对2012级专科学生开设自考专本衔接班简介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08-22 浏览:

 为了适应当前教育形势的变化,为社会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提高我院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根据省自考委[2010]1号文件精神,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特面向2012级专科学生举办全日制自学考试本科衔接班(以下简称专本衔接班)。招生简章说明如下:
一、学习形式与学制:在专科学习三年期间,通过学校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融入自考本科课程,通过所有融读课程,并达到专本衔接自考本科的要求,在专科毕业的同时获得自考本科文凭。
         二招生专业:
专科录取专业
建议自考本科专业(具体专业选择开学后定)
工商企业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英语教育
商务英语
英语教育
电子商务
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应用与技术
计算机信息管理
三、招生对象:我院2012级专科新生
四、专本衔接班情况介绍:
1、三年期间通过13-15门校考、省考课程(部分课程可免考),通过本科毕业论文。
2、在专科期间已修(选修)的部分公共课,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二)等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后可以免考。
3、每个专业均有2门专业课进行学分互相认,由主考院校组织,并在我院考试。
4、所有实践课程均由主考院校在我院采用实践考核的方式进行。
5、其他统考课程时间即国家自考时间,具体为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如到毕业时尚未完成全部课程考试的同学,可在工作后继续报名参加考试,合格后将成绩转回学校,同样可以办理毕业证书。如果因各种原因,不能取得自考本科文凭且不愿再继续学习者,也可在毕业后参加函授专升本成人高考,报读相应专业并被录取后,主考院校承认自考已修课程,达到规定学分和学习年限,由主考院校发给函授本科文凭。
五、毕业和文凭:取得自考专本衔接学籍的考生,在获得我院专科文凭的前提下,自考本科科目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发给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文凭(由浙江省自考委和主考院校共同签章),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经本人申请,主考院校批准,可授予学士学位。
六、费用:收费参照浙江省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七、报名方法及时间:开学后将统一安排报名工作。
咨询地点: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86599804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址:*/wuccj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