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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17-10-23 浏览:

各班级、各学生组织:
    推优即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简称,是青年团员迈向党组织的必要程序。它是在基层团组织中按照一定的推优标准,遵循一定的推优程序,对团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考核、审查,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的过程。
为了做好继续教育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团组织推优工作,我们本着严肃的态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被推优人德、智、体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推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截止2017年10月25日(周三)下午16:00
   二、推优对象:继续教育学院全体学生
  三、推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思想觉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关心党的发展,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班级前80%,且无不及格课程。
     4.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较强。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5、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各类义工服务和志愿者服务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至今,义工服务时间或者志愿者服务时间满足20小时(截止至2017年10月20日)。
  6.生活勤俭节约,团结同学,在生活中能广泛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上学期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下,本学期不予推优。
   8.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推荐:
  ⑴有获得第一课堂奖学金,或者学习成绩进步较大者;
  ⑵获得多种或多项次分院级及以上级别荣誉者(需提供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⑶工作活动表现突出者、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累计义工服务时间多者、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四、推优名额:
   每班级根据推优条件推荐2名,择优发展;其他组织:学院团委、学生会根据推优条件推荐4人;
  五、推优程序:
  1.各组织根据推优条件确定候选人。各班级确定候选人人数应大于班级推荐名额;若班级只有一名同学符合推优条件,则以同意、不同意、弃权形式进行投票表决。
  2.班级召开团支部大会,在各班级监督党员的监督下对候选人进行民主选举,与会人数须达到班级应参加人数的2/3及以上。班级团支部大会须有班主任或辅导员参加。各班级确定团支部大会时间后,请及时联系各支部组织委员。
   3.在团支部大会后将名单提交班主任、辅导员审核并确认签字。
   4.请认真填写附表1:《温州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申请表》,附件2《温州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推荐表由各班团支书和各组织负责人在2017年10月23日(周三)下午16:00前将经审核的推荐表交至8B212西办公室处,将电子版发913812078@qq.com处,逾期将取消班级推荐名额。

    负责人:王老师,办公室:8B212
  附件1:温州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申请表
  附件2:温州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