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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4-29 浏览:

各学院、基础教学部: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依据《温州商学院考试管理细则》(温商院行政〔2020〕24号 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和《温州商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集中考试

2021年6月26-7月9日

(二)分散考试

由各二级学院安排,在6月30日前结束。

二、命题要求

本次考试所有课程考核的命题、审题、阅卷评分等按《管理细则》文件执行。

2021年5月20日前,任课教师完成命题,送交试卷到各学院办公室。各学院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和教学副院长依次审核试卷,严把命题质量关,在5月31日前完成审核及修改定稿。

三、阅卷与成绩评定

1. 考试结束后,试卷的评阅工作应在一周内完成。试卷的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阅卷评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教师应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 正、准确。

2. 网上提交成绩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晚23点55分。

3.开课教师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成课程考核成绩录入学校教务系统工作。为确保课程考核成绩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教师在提交课程考核成绩前,须严格认真核对录入成绩,在确保录入成绩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课程考核成绩提交后,原则上不得对录入教务系统成绩进行更改;必须更改的,按《温州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四、试卷归档

试卷在评阅记分后应由任课教师及时将试卷移交开课学院指定的试卷保管责任人,办理试卷存档交接手续。

五、考务工作

1.考试中心统筹落实各项考务工作,各学院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期末考试前应召开“三会”。

2.本次考试工作流程和要求按照《管理细则》执行。各学院在启动考试工作时,一定要组织全体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管理细则》。

3.各学院、基础教学部设立考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考试期间的考务工作。

如下表:

2021春.png

特此通知

 

学术事务部 考试中心     

                                       2021年4月29日